11月20日電,金通靈公告,公司近日收到江蘇證監局下發的《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》,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,已由江蘇證監局調查完畢。經查明,2017年至2022年,金通靈虛增或虛減利潤總額分別佔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潤總額(絕對值)的103.06%、133.1%、31.35%、101.55%、5774.38%、11.83%,導致公司相應年度年度報告涉嫌存在虛假記載。江蘇證監局擬決定:對公司責令改正,給予警告,並處以150萬元罰款等處罰決定;對時任董事長、副董事長兼總經理季偉給予警告,並處以200萬元罰款等。